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经审核,茶陵县丽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市级安全认证有效期内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协〔2016〕11号)及(株建函【2014】345号)文的规定,决定取消其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现予公布。
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