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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的通知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4年8月13日 | 浏览2507 次] 字体:[ ]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3449       【字体:
湘建安[2014]2号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和省安全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动态核查和延期工作的通知》(湘建安[2014]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对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上述177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动态核查资料《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下载)以及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各阶段 达标验收意见(阶段性评定表)报送省安全认证中心。
    二、动态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完成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将会同厅监察室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和抽查项目。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报送动态核查资料,以及经动态核查达不到省级安全认证条件的企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安全认证。
    四、企业漏报或瞒报在建项目的,动态核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需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五、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提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附件1: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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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安[2014]2号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和省安全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动态核查和延期工作的通知》(湘建安[2014]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对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上述177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动态核查资料《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下载)以及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各阶段 达标验收意见(阶段性评定表)报送省安全认证中心。
    二、动态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完成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将会同厅监察室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和抽查项目。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报送动态核查资料,以及经动态核查达不到省级安全认证条件的企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安全认证。
    四、企业漏报或瞒报在建项目的,动态核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需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五、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提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附件1: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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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安[2014]2号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和省安全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动态核查和延期工作的通知》(湘建安[2014]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对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上述177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动态核查资料《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下载)以及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各阶段 达标验收意见(阶段性评定表)报送省安全认证中心。
    二、动态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完成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将会同厅监察室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和抽查项目。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报送动态核查资料,以及经动态核查达不到省级安全认证条件的企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安全认证。
    四、企业漏报或瞒报在建项目的,动态核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需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五、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提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附件1: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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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和省安全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动态核查和延期工作的通知》(湘建安[2014]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对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上述177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动态核查资料《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下载)以及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各阶段 达标验收意见(阶段性评定表)报送省安全认证中心。
    二、动态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完成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将会同厅监察室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和抽查项目。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报送动态核查资料,以及经动态核查达不到省级安全认证条件的企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安全认证。
    四、企业漏报或瞒报在建项目的,动态核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需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五、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提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附件1: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湘建安[2014]2号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228号)和省安全认证中心《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动态核查和延期工作的通知》(湘建安[2014]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决定对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认证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上述177家建筑施工企业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动态核查资料《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附件2,可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下载)以及企业所有在建项目各阶段 达标验收意见(阶段性评定表)报送省安全认证中心。
    二、动态核查资料报送工作完成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将会同厅监察室按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动态核查企业名单和抽查项目。  
    三、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报送动态核查资料,以及经动态核查达不到省级安全认证条件的企业,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其安全认证。
    四、企业漏报或瞒报在建项目的,动态核查直接评定为不合格,需重新申请安全认证。
    五、请各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排查,及时整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提交资料时,需提供《企业(省内)在建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本,要求表中内容填写准确,单位及工程名称栏必须填写全称。
 
    附件1:已通过省级安全认证的177家建筑施工企业名单
 
 
 
株洲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中心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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